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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未获得访客允许的情况下,暗中录入其人脸信息,这样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经营需要,触犯了相关法律,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集的海量信息缺乏严格的制度、技术管控,面临违规使用和被泄露的风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在该院牵头召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磋商会上讲述着,与会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负责人不时点头示意,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磋商函要求,增强法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督及网信等部门切实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
零星违规VS行业乱象
今年4月以来,润州区检察院开展“人脸信息暨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检察干警们在走访辖区某园、某某房等知名楼盘时,发现有的售楼处明确要求访客“刷脸”进场,有的则通过多角度部署高清摄像暗中“留存”访客人脸信息。这些是个别房企、中介的违规之举,还是“潜规则”支撑的行业乱象?检察干警主动协调商请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部门,对辖区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相关经营情况系统摸排,查出一批楼盘销售公司及房产中介不同程度存在私自获取访客“人脸”信息情况。涉案单位既有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也有一些网信设备经销商,主要目的是通过“人脸信息”切入,进而“深度采集客户信息、开展精准营销研判”。至于非法采集的人脸信息以及其他公民信息基本“一用了之”,对存储、销毁、使用没有制度约束、技术保护。本次摸排统计非法采集的人脸信息约10000余条,亟待规范治理。
向前一步VS消除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迅速制发检察磋商函,协调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检察机关上门“精准普法”+职能部门敦促清理+违规企业规范经营的工作方案。4月中旬,润州区检察院“南山蓝”公益诉讼工作专班的干警们分组前往存在违规的售楼处、房产中介,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题普法活动,共6家售楼处、6家中介70余名工作人员接受了法治教育。在职能部门指引和督促下,上述单位及时删除非法获取的访客人脸信息10000余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情况较重的涉案房企作出罚款20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震慑该类违法行为,消除潜在的公共安全隐患。
能动履职VS溯源治理
“专项检察监督是阶段性的,但是这项工作将是长期性的,需要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关注、共同努力,我们将一体化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既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亦敦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并做好公益保护工作。”该院的检察官在“上门普法”中与有关部门及房产、中介负责人交流着,并介绍该院跟进治理的举措:拓展收集渠道,深挖案件线索。紧扣省、市检察院“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部署,依托进企业、社区法治宣讲等渠道,重点对非法收集人脸信息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专班跟进。目前,仍在对辖区内存在疑似此类行为的3家售楼处以及3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取证,详细梳理人脸识别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明确其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现状及难点进行核实了解。加强部门协作,谋求多元监管。根据检察监督情况,定期依法向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制发磋商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醒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等加强监管,切实保护不特定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